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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生态质量样地监测试点项目招标公告时间:2023-06-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zfcg00731 ④投标人 (法人) 应提供 (2021或2022年) ,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 (除法人外) 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提供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⑤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须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具体格式详 见采购文件第六章第一部分“无违法记录声明”) ; ⑥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 本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第一部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 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 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投标。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3〕19号) 》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 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 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的 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 (以下简称监狱企业)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给予10%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予认定。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报价参与评审。须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说明:同时出现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两个及以上情况时,价 格扣除只按一种类型扣除计算,不累计。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3日00:00:00至2023年6月7日23:59: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 (北京时间) 2.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gansu.gov.cn) 在线免费获得。 3.方式: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 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 户名+密码+验证码” ,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 (CA) 方式登录。这两种方 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知: 社会公众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详见《甘肃省公共资 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v2.0电子版操作说明”)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30日上午:09时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第六电子开标厅,本 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提交,潜在投标人不需到场提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甘肃省生态质量样地监测试点项目的开评标活动为电子开标。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进行,请投 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 、“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 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 ,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 完成网上投标 (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 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没有进行网上投标 (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 则视为放弃投标。 1、发布公告的媒介: 项目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ansu.gov.cn/) 及甘肃省公共 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gansu.gov.cn/) 上发布,对于其他网站转载的内容及信息 而导致投标人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况,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 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 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 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 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 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77号 联系人:张岳堂 联系方式:186931794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福源信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沙井驿街道北滨河西路1260号 (兰州国际家居建材博览城 B2区第59幢1单元2009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永生 电话: 13919142200 |